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深圳拟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2018/5/11 11:23:59 来源:宝安日报

为加强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10日制定印发了《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完善后,拟于今年内实施。届时,深圳市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将按照食品经营范围氛围A级风险(低风险)、B级风险(中风险)、C级风险(较高风险)、D级风险(高风险)四个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记者获悉,参照《管理办法》,深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特点,从生产经营的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为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风险因素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对于餐饮服务单位中,从事不含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经营者暂定为A级风险经营者;经营面积在3000㎡以下,从事含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经营者;就餐人数在2000人以下的单位食堂的餐饮管理企业暂定为B级风险;经营面积在3000㎡以上从事含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经营者;就餐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学校食堂、跨地级市经营的餐饮管理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暂定为C级风险。食品经营小摊贩按照A级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