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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食药监局2018年第18期食品抽检 4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8/5/14 10:37:41 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食品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糕点样品45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贵港市港北区海和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港市覃塘区聚源食品厂”生产的“绿豆饼”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3-8,规格:散装称重),霉菌检出值为12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50CFU/g。

(二)贵港市港北区百桦副食店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州区吃又来食品厂”生产的“花生饼”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2-03,规格:310g),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160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三)贵港市港北区海和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州区阮氏食品厂”生产的“提子面包”样品(商标:阮明東+图案,生产日期/批号:2018-2-19,规格:散装称重),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66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四)广西玉林市嘉鸿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玉林市嘉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蛋糕”样品(商标:张嘉鸿+图案,生产日期/批号:2018-3-18,规格:称重),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5,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

以上样品检验机构均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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