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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药监局2018年第40号食品抽检 5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8/6/20 9:37:49 来源: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水果制品、饮料、调味品等7类食品21批次样品,其中3批次餐饮具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1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食糖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调味品1批次,其中检出3批次餐饮具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青海新时代大厦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5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青海新时代大厦的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1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三)西宁旺仔餐饮有限公司饭菜真湘分店的餐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四) 西宁日升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标称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蚕豆生抽,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28g/100mL,标准规定为大于等于0.8g/100mL,检验机构为: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五)西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称青海?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25.8 μg/kg,标准为≤10 μg/kg。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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