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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2018/7/5 10:40:31 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食品药品安全一直备受社会公众的关注。虽然国家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社会中仍有不法分子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发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日前,记者从太仓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该院集中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6件,判决被告人9人,涉案金额为20余万元;此外还审结了6件销售假药犯罪案件,判决被告人9人。

  据该院刑庭副庭长季光介绍,上述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在审结的18人中,7人为中专文化,6人为初中文化,3人为小学及以下文化;二是为追逐暴利,犯罪手段多样,被告人的犯罪目的比较单一,都是为招揽更多顾客,追求非法利益;三是认罪态度好,刑罚相对较轻,其中对审结的6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均判处缓刑,并处罚金;四是利用网络交易具有较大隐蔽性,主要是在销售假药中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交易,再通过快递发送货,结算也通过网络支付。

  据悉,此次发布会上,太仓法院还发布了6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同时,该院还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预警、风险监测等工作机制,共同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防控体系;并且要认真落实禁止令制度,剥夺被告人再犯罪的条件,有效预防再次犯罪。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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