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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2018/7/17 10:49:57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董思文

  据介绍,为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1号)精神,结合宁夏实际,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能够为食品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风险保障,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初具规模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建立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企业、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目前,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宁夏保监局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宁食安办〔2017〕29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公司。

  后期,将在宁夏保监局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下,由保险经纪公司组织招标,确定2~3家保险公司,以契合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简便操作可行为原则,以“基本责任险+附加险”为结构,研究开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创新产品。作者:董思文 董书辰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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