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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8类食品抽检结果 小麦粉、锅巴等4批次不合格

2018/7/26 11:11:2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沐夕

    食品伙伴网讯 7月26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公布了近期组织抽检的8类食品417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小麦粉、锅巴等4批次检出不合格。

  据悉,本次抽检的的食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这8类,除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出不合格外,其余品类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通报显示,荆州市世民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小麦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05-23)检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检出值为2.20×103μg/kg。根据《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规定,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在小麦粉中的限量为1000μg/kg。

  还有,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检出不合格。其中,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石花店销售的标称湖北诸葛夫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脆片麻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03-16)检出酸价超标,检出值为10.2mg/g;谷城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忆童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昭明台手工锅巴(麻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5)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中规定,含油型膨化食品中酸价应不超过5mg/g;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CFU/g,M=105CFU/g的规定。

  此外,公安县金阳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棉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06-06)检出苯并[a]芘超标,检出值为17.5μg/kg。《GB 2762-2017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不能超过10μ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襄阳、荆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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