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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食安险”加速推行

2018/8/19 10:50:55 来源:南京日报 邹伟

8月16日,秦淮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29家农贸市场,举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作协议签订仪式。至此,我市已有鼓楼区、江北新区、秦淮区等3个区100家左右农贸市场,在全省率先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这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引入第三方市场化赔偿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举措之一。

保费1000元,最高赔100万元

秦淮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李会志介绍,按照“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运行机制,今年先由该局与中国人保南京分公司签订协议,为全区29家农贸市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费为每家农贸市场每年1000元。从明年起,则计划采用奖励补助的方式引导农贸市场主动参保。

记者在保险协议书上看到,在保险期内,非被投保人故意违法行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消费者或其他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包括食品抽查发现毒素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混有异物、食品导致人患病、遭第三人恶意投毒等,都可以获得相应赔偿。也就是说,只要农贸市场投了1000元保险,该农贸市场内任何一家摊位,只要出了食品安全事故,符合条件的,都以获赔。其中,累计责任限额最高为100万元。

推行不易,南京走在全省前列

记者调查获悉,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就已明确提出,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但将近3年过去了,目前全国只有北京、上海推行范围相对较大。南京从去年开始推行,目前已覆盖鼓楼、江北新区、秦淮等3个区,走在了全省前列。而保险公司目前已推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也非常少,在南京只有中国人保南京分公司。

“说实话,成本风险确实太大了。这可能是很多保险公司对此不太积极的重要原因之一。”负责秦淮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中国人保南京分公司客户经理郭静说。  

符合社会共治趋势,前景广阔

食品安全备受各界关注,但过去主要是依靠行政监管,手段相对单一,以致各地经常会出现“企业违法、群众受损、政府买单”的困境。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入第三方市场化风险赔偿机制,则为保障食品安全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军表示,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预防和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科巷、尚书巷、科巷银龙等几家农贸市场的相关负责人郝立松说,以前有的摊位蔬菜抽查发现农残超标什么的,肯定都要销毁,摊位难免会有损失。现在有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摊主来说肯定是好事,他们也非常支持。 

本报记者 邹伟 本报通讯员 侯小伟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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