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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买食品要看SC编码

2018/10/3 12:28:02 来源:西宁晚报 小蕊

  本报讯 记者近日走访西宁多家超市时发现,原先食品外包装袋上醒目的蓝色“QS”标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SC”编码。

  蓝色“QS”标志一直被认为是质量安全的象征,底部的“生产许可”字样,消费者也很熟悉。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及配套章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新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应标注“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SC”编码,并于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更换工作。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取而代之的是“SC”编码。

  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和农贸市场发现,绝大部分食品的外包装上已看不到“QS”标志。销售人员表示,从去年开始,很多企业就已更换使用“SC”,只是消费者没有在意。在西门附近一家超市,记者随机挑选了饮料、膨化食品、干果类、乳制品四大门类的10多种商品。发现所选食品全部使用新版“SC”编码。相比于之前醒目的“QS”标志,“SC”编码并无明显图标,如果不仔细看消费者很难注意到。不少产品都将其印制在包装背面的厂名厂址或者配料表后面,格式基本上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数字”。

  据西宁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作为配套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于同日正式实施。由于新旧证书形式、内容、理念不同,所以食品生产许可证也由“QS+12位阿拉伯数字”改为“SC+14位阿拉伯数字”,并取消蓝色图标。就目前西宁市的食品生产企业而言,已基本完成标志的更换,开始使用“SC”编码。目前在售的商品虽然还存在少量的印有“QS”标志的商品,但只要是10月1日之前生产同时在保质期内消费者可放心购买,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商品必须全部使用“SC”编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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