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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安全评估不能擅自饮用 茶叶加工点卖“雪菊”被罚6000元

2018/10/19 12:14:26 来源:扬州网 耿海龙

  金秋时节,菊香四溢,菊花茶深受市民青睐。最近,东方国际食品城一家茶叶加工点,却因加工“雪菊”代用茶,被扬州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叫停,并处罚款。原来,雪菊作为新食品原料,尚未经安全性评估,并不能用来生产普通食品。对此专家提醒,慎用雪菊泡茶。

  案件

  分装售卖雪菊被举报查处

  被查处的这家茶叶加工点主要从事代用茶分装,前段时间,因为售卖雪菊被人举报,后被行政处罚。

  用来分装的散装雪菊,是从安徽亳州购进的,每公斤166元。买回后按35g/罐的净含量分装,共分装雪菊代用茶15罐。产品标签显示品名为雪菊,采用的是代用茶的产品标准。

  随后,这些雪菊被销往邗江和开发区,货值金额290元。案发后,当事人召回了未销售的9罐,并与剩余未分装的散装雪菊一起作销毁处理。

  鉴于当事人已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召回部分雪菊代用茶,且生产数量、货值金额不大,市场监管部门也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计6000元。

  规定

  雪菊不得作为食品原料

  那么,当事人所售卖的雪菊究竟存在什么问题?为什么会被处罚?昨天,记者采访了广陵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崔生明。

  他给记者看了一份国家卫计委关于雪菊问题的复函。复函中指出,雪菊与菊花不同,如需开发为新食品原料,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估。

  “这款雪菊标注为代用茶,就属食品范畴。截至目前,雪菊并未列入国家卫计委批准公告的新食品原料名单中。所以,未经国家卫计委的安全性评估,其安全性得不到认证的话,就不能作为普通食品代用茶来制作销售。”崔生明表示,《食品安全法》也将“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未通过安全性评估”列为违法情形。

  调查

  市场上仍有茶叶店在卖雪菊

  那市场上还有雪菊在销售吗?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茶叶市场和药店。在荷花池茶叶市场,记者就发现一家茶叶门店售卖雪菊。

  销售人员向记者推荐了一款贡菊,可在冷库里翻了半天,并未找到。后来,她拿起货架上一款“昆仑雪菊”说,这种菊花不同于贡菊,市场售价相对较高。“贡菊比较大,泡茶后一朵一朵的。雪菊花小一些,每瓶约50克,100多元。”

  专家

  雪菊未经认证,需慎用

  那雪菊是否为中药材呢?市中医院医学博士袁媛说,雪菊并未被《中国药典》收录,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质控标准。

  崔生明介绍,《中国药典》2015版入选药用菊花有亳菊、滁菊、贡菊、杭菊、怀菊;《中国植物志》记载两色金鸡菊、蛇目菊植物学信息。两部典籍中,均没有雪菊、天山雪菊的相关信息。

  据介绍,亳菊主要产于安徽省亳州、太和等地,滁菊主要产于安徽省全椒、滁州等地,贡菊主要产于安徽省歙县、黄山、休宁等地,杭菊主要产于浙江省桐乡、海宁等地,怀菊主要产于河南焦作。这几种菊花按产地分类,在外形上有差异。

  袁媛也提醒,选菊花茶,可选上述5种药食两用的菊花;而雪菊等,未被《中国药典》收录,又未经安全性评估认证,需慎用。

  新闻延伸

  这些植物也不能随便当药用

  袁媛表示,除了雪菊,类似醉仙桃、夹竹桃、蛇蝎、八角莲、土三七、乌头碱等都不能随便服用,轻者会伤肝伤肾,重者会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土三七:“土三七”与“三七”仅一字之差,但土三七具有很强的毒性,会导致肝脏损伤。

  夹竹桃:茎、叶、花朵都有毒,它分泌出的乳白色汁液含有一种叫夹竹桃苷的有毒物质,误食会中毒。

  乌头碱:乌头碱有止痛、治疗风湿的作用。但含乌头碱的药材泡酒,尤其是生的草乌、川乌,风险很大。

  八角莲:用超过10克的八角莲泡酒,会导致人体呕吐、精神恍惚。

  醉仙桃:醉仙桃指曼陀罗花的花朵和果实,虽有一定药用价值,但有毒性,尤其种子毒性最强,医院常遇醉仙桃泡酒中毒病例。可外敷不可内服。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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