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阎良区检察院批捕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据悉,今年6月,田某某为提高自家锅盔店里的生意,从别处购买含铝“泡打粉”,在制作锅盔时进行添加。随后,被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抽检时查获。经检验其制作的锅盔中铝含量超标,司法鉴定意见认为,人长期食用可致严重食源性疾病。9月20日,阎良区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批准逮捕田某某。阎良区检察院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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