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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叫停“药店成超市”!严禁刷医保卡买大米日化品

2019/6/15 10:45:08 来源:衢州新闻网 作者

  医保卡里有余额,买点日化品?借给别人刷?这些违规行为统统要严查啦!

  6月13日,记者从衢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避免串换、冒名、空刷、人卡不符等医保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全市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建立药品等“进、销、存”管理制度,实时上传药房随货联入库明细、药品销售明细目录等信息,确保“进、销、存”系统明细对应、账实相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根据定点服务协议规定,在医保刷卡收银区、取药区等关键位置配备视频监控设施,确保视频监控影像清晰、运行正常;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核验持卡人员身份,对人证不符的,不得向其提供配售服务,对持他人社会保障卡代购药品的,应认真校验代购者身份信息及与持卡人关系,并做好备注登记;对一人持2张及以上他人社会保障卡代购药品等异常购药行为的,不得向其提供配售服务。

  通知对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范围进行了细化,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可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用于支付本人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械字号”,下称“药械”)的费用。此外,参保人员通过“衢州人力社保”APP内“家庭账户共济”授权后,还可在定点零售药店支付本人直系亲属购买上述药械的费用。除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械字号”)外的其他物品不得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通过串换等形式,利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其他物品,属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不得经营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用品和保健滋补品以外的其他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健身器材、小家电等。考虑到零售药店库存等因素,对已进入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给予三个月消化处理期。

  “之前我市定点零售药店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销售大米、食用油、日化、百货等情况,个别药店还存在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串换购买非医疗用品等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个人账户的钱,但严格意义上来说,仍属于医保基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医保部门将强化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通过不定期稽核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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