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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20号)

2020/5/22 11:02:23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2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21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李彬调料店购进的散装菜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清溪刘化淼副食店购进的菜籽油(散装),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常平金兴餐具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示晋江市康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购进、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5月20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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