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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18期)

2020/6/3 10:21:18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现将近期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7大类合计189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6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百圣店销售的八百里大明虾(海水虾)(购进日期为2020-02-29),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4.8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百圣店销售的土姜(购进日期为2020-02-29),噻虫嗪检出值1.02(mg/kg)。标准规定为≤0.3。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万家汇分公司销售的黄骨鱼(黄辣丁)(淡水鱼)(购进日期为2020-02-29),孔雀石绿检出值32.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020年06月02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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