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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2期)

2020/10/27 15:23:42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作者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73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中,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吉林市昌邑区辽东百姓蔬菜大卖场销售的菠菜(散装称重),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华科检测有限公司。

(二)通榆县世纪繁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碧水东城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博发牧业有限公司为进货来源的鸡肝(散装称重),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华科检测有限公司。

(三)磐石市河南街高艳玲蔬菜摊床销售的芹菜(计量称重),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四)磐石市河南街立娜蔬菜摊床销售的芹菜(计量称重),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五)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芬蔬菜批发零售店销售的芹菜(计量称重),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六)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市场正新摊床销售的芹菜(计量称重),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七)抚松县抚松市场金祥蔬菜摊床销售的芹菜(计量称重),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八)梅河口市山城镇吕树林猪肉批发商店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东北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进货来源的猪肝(散装称重),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九)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春侠生猪肉摊床销售的标称松原市袁明屠宰厂为进货来源的猪肝(散装称重),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亿家生鲜超市销售的西红柿(散装称重),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吉林第五大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中海国际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松原、梅河口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吉林、松原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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