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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4期)

2020/12/7 13:34:19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对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等17大类1704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开展了评价性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69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哈尔滨南岗松雷阳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五大连池健池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何所有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2020年7月1日),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哈尔滨哈尔信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爱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中融东一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巧克力薯片(生产日期:2020年3月23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企业标准,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嘉华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正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生粉(生产日期:2020年6月1日),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肇州县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新世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面(小麦口味)(生产日期:2020年6月11日),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企业标准(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批次样品不合格原因为哈尔滨市道外区鑫荣食品批发部(经销商)仓储温度控制不当造成)。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龙江县波斯特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饶荷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蜂椴树雪蜜(生产日期:2020年7月10日),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强农商贸有限公司西丹分店销售的标称吉林依然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原蜜(生产日期:2020年3月25日),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哈尔滨市阿城区祝鲜生超市销售的笨豆芽(购进日期:2020年8月30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四)哈尔滨哈尔信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景江东路分公司销售的边花鱼(购进日期:2020年8月23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强农商贸有限公司西丹分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吉瑞酱菜厂生产的瑞奇酸味菜(生产日期:2020年7月3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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