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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4期)

2020/12/18 13:27:08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作者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食品添加剂14大类食品6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83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二氧化硫残留量、酸价(以脂肪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贵阳天星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御冰泉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标称开阳富美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枫林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标称贵阳味醒烘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腿白饼(月饼),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阳味醒烘 焙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汇川区胜洪桶装水经营店销售的、标称遵义市汇川区陶然山泉水厂生产的毛石山泉饮用山泉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五、标称贵州长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爆牛肉(孜然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六、标称贵州长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爆牛肉(藤椒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七、正安县胡正敏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正安县森林山泉水厂生产的阿米山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八、贵阳市白云区七味饭店购进的干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九、标称道真自治县雾冰优锶山泉水厂生产的雾冰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七星关区第一姓牛肉粉面馆使用的自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一、七星关区杨波牛肉粉馆使用的自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二、标称桐梓县桥梁山泉水厂生产的桥梁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三、凯里市伙计饭庄使用的自制消毒餐具(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四、凯里市况家小菜馆使用的自制消毒餐具(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五、标称瓮安县鑫锋山泉水厂生产的南泉秀水饮用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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