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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第6期)

2021/3/10 10:34:38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6类食品89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882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玉环云杰餐饮店加工自制的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丽水市莲都区黎发生鲜超市销售的五香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浙江友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榨菜(散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上海避风塘美食有限公司嘉兴八佰伴店加工自制的海蜇拌莴笋(即食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湖州汇海一洲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榨菜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蟠凤夕阳红农贸市场温州市瓯海梧田裴飞淡水鱼店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宁波海曙区玉芽水产经营部销售的小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温州市洞头区北岙农贸市场叶元茂摊位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三门隆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江门香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大润发置业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嘉兴奥维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维仕切片牛奶面包,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销售的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重金属污染

嘉兴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飓风干货商行销售的白花生,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嘉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湖州、嘉兴、金华、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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