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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 第13号)

2021/12/3 14:04:39 来源: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 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食糖、速冻食品24大类食品421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饮料8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1、山东黄河之水酿美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兵(500)精装版和星耀闪烁酒,酒精度(%vol)均未达到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济宁运河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麻辣嫩鱼调料,标签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济宁玉园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园@乐味薄盐头抽(酱油)和玉园@乐味味极鲜酱油,标签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济宁欧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吐司面包和老面包,标签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济宁市兖州区康隆清真食品店销售的生鲜牛肉,恩诺沙星、地塞米松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微山县夏镇亓佳新青菜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山东合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冠亚店销售的牛腩,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1、山东曾子故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心相印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嘉祥县佳佳悦百货零售超市销售的炒面(生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邹城孔朋粥铺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金乡县金乡街道好清泉纯净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金乡县西郭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1、邹城市福兴源海鲜销售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2、济宁市任城区杨子海鲜店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3、金乡县金兴商贸城金昱食品添加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五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配膨松乳化剂,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铅(Pb)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五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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