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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食品,不再是“羞答答的玫瑰”!

2021/12/17 10:35:08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高伟

“去超市买食品时,看到出口处有一排货架,上面写着‘临界食品’,价格便宜,但仅有几天就要过期了!”市民宋女士说,对即将过期的“临界食品”,很多商家以“特价”“赠品”等方式进行促销,一定要看清楚生产日期再购买。

超市“临界食品”销售区

记者走访了我市城市核心区部分超市发现,“临界食品”还真不少,从奶制品、豆制品、面包、果汁再到熟食,遍布于各个角落。对于“临界食品”,超市采用降价促销或捆绑促销等方式进行处理,有的在捆绑时会贴上“赠品”标签,其包装上印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特别是在牛奶专区,每个品牌都有促销活动,促销标语上写着“买一赠一”“买五赠一”等。

在康巴什一家超市“临界食品”销售区,记者看到,有最常见的酸奶类饮品在销售,价格确实便宜了许多。但仔细观察发现,其中一支饮品的保质期只剩下一个星期。市民赵女士告诉记者,其实“临界食品”并没有过期,如果自我感觉一两天就可以吃完,是可以购买一些的,因为价格比较实惠,她经常会选购少量的“临界食品”。而张先生却说,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着想,他热衷于购买刚上市的新鲜食品。

某超市一名客服经理表示,超市销售的商品有两三万种,其中有三分之二是食品。每天都会有上百件食品面临过期,对“临界食品”搭赠销售已成为行业惯例,短时间内很难改变。“一般大型超市每年销毁的‘临界食品’价值超几万元。食品即将到保质期,并不意味着不能食用或安全性下降,如果愿意购买也不必有心理障碍。”他说。

对于保质期是否等于最后可食日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的孙科长,据他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食品在临界期内是可以食用的,但如果过了保质期,就应该进行集中销毁处理。然而也有特殊情况存在,在保质期过后,一些食品从安全性角度来讲仍是可以食用的,只是它的品质可能有某种程度的下降。比如说,冷冻食品过期之后,致病菌可能没有超标,吃了之后也不会造成不良反应,但由于存放时间太长,风味、口感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味道不新鲜,维生素含量也下降,脂肪可能发生轻微氧化。还有酸奶、乳酸菌饮料等过期之后如果颜色、状态、风味正常,仍可食用,但其中活乳酸菌的数量已经大幅度下降,可能会失去部分保健营养价值。

如何界定“临界食品”?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商家所说也不一致。有的超市认定一年保质期如果还有一个月就算“临界食品”,有的则认为是半个月。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在2007年11月就发布了《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临近食品”的销售作出规定: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需要指出的是,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目的在于引导商家尽量提醒消费者。

产品的保质期是指由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最佳食用期,一般标注在具有限时使用时间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但保质期并不是识别食品是否变质的唯一标准,食品可能由于存放方式不当、环境等问题导致过早变质。而且,食品中的防腐添加剂的化学稳定性也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减弱。也就是说,食品出厂越久,质量就越不能保证。因此,市民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看清楚生产日期,同时对于商家的促销和赠品捆绑销售,应保持理性。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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