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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年第15期)

2022/10/18 16:40:40 来源: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贻柳超市(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泰和居委会雅兰国际花园商业街二区) 销售的白芝麻(生产/购进日期:2022-05-16),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宿城区杨坤干货调料店(地址:宿城区西楚农贸商城杂货区) 销售的白芝麻(生产/购进日期:2022-06-04),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沭阳县十字街道福佑润购物中心(地址:沭阳县十字街道十字商贸城1号) 销售的白芝麻(生产/购进日期:2022-05-28),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沭阳县十字街道福佑润购物中心(地址:沭阳县十字街道十字商贸城1号) 销售的黑芝麻(生产/购进日期:2022-05-28),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泗阳县城厢李开兰豆制品经营部(地址:泗阳县城南农贸市场E10-12号) 销售的黄豆芽(生产/购进日期:2022-06-13),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贻柳超市(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泰和居委会雅兰国际花园商业街二区) 销售的牛蛙(生产/购进日期:2022-05-28),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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