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0类食品2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31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东旺路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诸暨市鲜丽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诸暨市甜妈百货商店销售的手工蛋卷,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诸暨市光凯副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诸暨市璜山鲁明良干货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诸暨市正茹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诸暨市浬浦苗芯副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处置。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特此公告。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