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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2/11/1 16:58:4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5大类食品470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通辽市奈曼旗大镇新天地兔儿岭超市销售的架豆王,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包头市固阳县稼禾园农贸市场莱财蔬菜柜台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可朵加综合连锁超市销售的、内蒙古蒙金穗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胡麻油,酸价(KOH)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武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武川燕麦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武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驰誉乐惠小百花商店销售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宝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太仆寺老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兴安盟科右中旗四季惠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赤峰永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煮鹌鹑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康莱纳(内蒙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马铃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海阔平价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海阔平价海鲜店销售的精品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山光悦鸟日式料理店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 月27 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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