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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2〕年第31号)

2022/11/8 16:15:24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海南州共和百佳市场喜洋洋生鲜超市销售的草鱼(淡水鱼),经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二)玉树市鑫家家乐超市销售的香蕉,经检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海南州兴海县周杰菜铺销售的橘子,经检验联苯菊酯和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四)海南州兴海县瑞悦超市销售的小油菜(普通白菜),经检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五)海东市化隆县扎巴绿果鲜蔬菜铺销售的辣椒(红辣椒),经检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海东市循化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杧果(小芒果),经检验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青海丰宁商贸有限公司滨河路分公司销售来自青海田缘蜜宇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海油菜蜂蜜(特惠装),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八)青海惠客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青海开心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牦牛肉干,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九)西宁市城中区晓莉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餐饮自制),经检验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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