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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卫生标准

2005/1/1 1:01:00 来源:网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21-81    
食盐卫生标准  代替GBn 8-77
食盐系指海盐、湖盐及井盐、矿盐。

1.感官指标:   白色、味咸,无可见的外来杂物,无苦味,涩味,无异臭。
2.理化指标见表1~2。     井盐、矿盐理化指标
            表1

项目 指标
氯化钠(%,以干基计)
井盐 ≥97
矿盐 ≥96
水不溶物(%) ≤0.4
平锅盐 ≤0.1
真空制盐
硫酸盐(%,以SO4计)
井盐 ≤2
矿盐 ≤4
镁(%,以Mg计) ≤0.5
钡( mg/kg ,以Ba计) ≤20
氟( mg/kg ,以F计)
井 盐 ≤2.5
矿 盐 ≤5
砷( mg/kg ,以As计) ≤0.5
铅( mg/kg ,以Pb计) ≤1
锌( mg/kg ,以Zn计) ≤5

海盐、湖盐理化指标            表 2

项目 指标
氯化钠(%,以干基计) ≥97
水不溶物(%) ≤0.4
硫酸盐(%,以SO4计) ≤2

国家标准总局 发布 1982年6月1日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 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起草 GB 2721-81
续表 2

项目 指标
镁(%,以Mg计) ≤0.5
钡( mg/kg ,以Ba计) ≤20
氟( mg/kg ,以F计) ≤2.5
砷( mg/kg ,以As计) ≤0.5
铅( mg/kg ,以Pb计) ≤1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弘、王家玮、吴巧珍、姜培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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