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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油料检验粮食酸度测定法

2005/1/1 1:01:00 来源:网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粮食、油料检验 粮食酸度测定法
GB 5517-85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eeds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acidity of grain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粮食酸度的测定。
1 仪器和用具
1.1 锥形瓶:100、250ml;
1.2 量筒:250ml;
1.3 漏斗和漏斗架;
1.4 天平:感量0.01g;
1.5 移液管:10、20ml;
1.6 滴定管等。
2 试剂
2.1 0.01N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溶液;
2.2 甲苯;   
2.3 氯仿;
2.4 1.0%酚酞乙醇溶液;
2.5 不含二氧化碳的蒸馏水(将水加热煮沸15min,逐出二氧化碳);
2.6 滤纸等。
3 操作方法
  称取粉末试样15g(磨粉通过40目筛,磨后立即测定),倒入250ml锥形瓶中,加水150ml(先用少量水调和试样成稀糊状,再将水全部加入),滴入甲苯和氯仿各5滴,摇匀后加塞,在室温下放置2h,每隔15min摇动1次,到时用干燥滤纸过滤,用移液管吸取滤液10ml,注入100ml锥形瓶中,再加入20ml蒸馏水和酚酞指示剂3滴,用0.01N碱液滴定至微红色0.5min内不消失为止,记下所消耗的碱液毫升数。
  另用30ml蒸馏水作空白试验,记下所消耗的碱液毫升数。
4 结果计算
  酸度按下列公式计算:
                   N    V3    10
酸度(碱液ml/10g粮食) = (V1-V2) × ─── × ─── ×───
                  0.1    V4    W
式中:V1--试样滤液消耗的碱液体积,ml;
   V2--空白试验消耗的碱液体积, ml;
   V3--浸泡试样加水体积,ml;
   V4--用于滴定的滤液体积,ml;
   N--碱液当量浓度,N;
   W--试样重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5(碱液ml/10g粮食),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修吾、杨浩然、吴艳霞、吕桂芬。

国家标准局1985-11-02发布 1986-07-01实施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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