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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消除监管制度中的“三聚氰胺”

2010/5/4 9:18:00 来源:网友

    作为物质的三聚氰胺,其实只是作为制度中的三聚氰胺的衍生品———前者是毛,后者才是皮;前者是标,后者才是本,因此,“皮”去,“毛”才会无以依附;本治,标才能彻底消除,否则,纵然今天清除了三聚氰胺,也难保日后不会再有“四聚氰胺”、“五聚氰胺”之类毒物卷土重来、反复“聚”集

  卫生部公布“生乳”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三聚氰胺不再具备“合法”身份被“限量添加”到乳品制品中去。卫生部表示,2008年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了四批“黑名单”。其中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检测方法。因此,不再设三聚氰胺相关规定。(《新京报》4月23日)

  将三聚氰胺从乳制品的“限量添加”名单中彻底取消清除,应该说,既是对此前允许三聚氰胺“限量添加”不适当做法的必要纠偏(卫生部2008年第25号公告曾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也是针对乳品之于三聚氰胺问题的正本清源之举。

  众所周知,三聚氰胺既非食品原料,也并非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完全不相干的有毒化工原料。既如此,从逻辑上看,乳品中之所以存在三聚氰胺,无外乎这样两种原因:或者是人为添加,或者是意外污染事故所致———无论是哪种原因,显然都是食品安全所绝不应允许的。否则,三聚氰胺一方面被明确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一方面又被允许“限量添加”,岂不自相矛盾、自掌其嘴?

  三聚氰胺被从新的乳品安全标准中彻底清除了、不再具有任何合法身份,而且,按照卫生部解释,“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那么,今后我们的乳品乃至整个食品的安全,是否就能从此高枕无忧了呢?恐怕还有相当多的困难。这是因为,包括乳品在内的食品安全,最大的隐患、风险,并不是作为有毒化工原料的有形三聚氰胺,而是作为食品监管制度漏洞而存在的种种无形“三聚氰胺”。

  比如,“牛栏关猫”、挂一漏万式的,据称“只对样品负责”的食品检验;多龙治水、看似谁都在管,其实谁都不会真正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再如,轻描淡写、无关痛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式的食品安全问责;而且,公众知情有限、参与缺乏的公共监督,等等。

  不得不说,上述这些无形“三聚氰胺”的长期存在,正是导致当年奶粉中三聚氰胺泛滥为祸的真正渊薮,同时,也是经历了轰轰烈烈的处置之后,三聚氰胺仍能“阴魂不散”、再度“重出江湖”的罪魁祸首。

  而乳品之外、“三聚氰胺事件”之后,能证明这种制度中的“三聚氰胺”存在的事例,还有许多。如最近接连被媒体曝光、不断成为重要公共议题的“毒豇豆事件”、“地沟油事件”、“毒韭菜事件”。再如,与食品安全类似、密切相关的药品安全领域,频发的“问题疫苗”事件……

  显而易见,作为物质的三聚氰胺,其实只是作为制度中的三聚氰胺的衍生品———前者是毛,后者才是皮;前者是标,后者才是本,因此,“皮”去,“毛”才会无以依附;本治,标才能彻底消除,否则,纵然今天清除了三聚氰胺,也难保日后不会再有“四聚氰胺”、“五聚氰胺”之类毒物卷土重来、反复“聚”集。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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