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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9/11 14:06:00 来源:网友

   (一)起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三)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负责医疗机构制剂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品、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监督实施地方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八)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发布相关的安全信息;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九)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实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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