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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制品在上海身份明确为豆制品 将推电子送货单

2014/3/10 15:22:00 来源:网友

   据《新闻晨报》报道,在去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合格率较低的为桶装饮用水、餐饮食品、豆制品等食品,三者合格率均在80%以下。其中,豆制品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合格率仅78%,比2012年骤降22个百分点。

今年,上海将加强对豆制品的管理。从即日起到本周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委共同起草的《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开征求意见,本市将在统一使用豆制品送货单基础上推广电子送货单,防止涂抹。值得一提的是,豆芽制品在上海的身份明确-作为一种豆制品也首次被明确要求使用送货单。

外省市豆制品有望纳入

昨天,记者在瞿溪路上的某菜场看到,豆制品摊位上,绢豆腐、豆腐干、老豆腐、油面筋等有小包装的,也有打"赤膊"的。"平时买品牌盒装豆腐比较多,今天要让摊主切块散装豆腐。放到冰箱冷冻,自己做冻豆腐,明天放火锅里吃。"住在附近的沈阿婆菜篮子里已经满满一箩筐菜,对于散装豆腐,沈阿婆心里也有一丝担忧,"盒装豆腐比较放心,散装豆腐就不知道哪里做的、什么时候做的。"摊主拿出一张送货单:"阿婆,你看这是送货单,早上刚刚送来的,正规厂家做的。"

目前,上海豆制品市场销售已经实行送货单制度,货单同行。豆制品行业老法师张建秋告诉记者,本市持有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在销售其产品时,必须使用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送货单应随货同时发给销售单位,做到货单相符。送货单制度使污水横流、苍蝇乱飞的黑作坊没有了生存空间。

根据最新出炉的《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本市统一使用的豆制品送货单应当注明豆制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送货单编号(电子信息备案号)、供货者(生产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内容。本市豆制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在豆制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规定要求出具、验收和保存豆制品送货单,确保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也将进入本市商场、超市、菜市场、集贸市场、餐饮服务等场所销售的外省市豆制品纳入其中。

豆制品送货单应保存2年

今后,豆制品送货单还将逐步升级成为电子送货单。征求意见稿明确,本市鼓励豆制品生产经营者对送货单制度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豆制品生产经营者使用电子信息化系统管理的,应到市豆制品行业协会按规定进行备案,取得送货单备案号,按统一样式自行印制和使用豆制品送货单,并在电子信息化系统中录入和传输相关信息。"电子送货单推行后,就能防止商家自己任意涂抹。"张建秋透露。

对于信息作假,此次也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豆制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准确填写豆制品送货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豆制品送货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豆制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未按本规定要求出具、验收和保存豆制品送货单的,违反索证索票规定的,由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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