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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5/4 12:55:00 来源:网友

一、职责调整

(一)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东川区卫生局。

(二)将东川区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东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发﹝2010﹞68号),设立昆明市东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四)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和中药材种植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五)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单位制剂管理规范;对中药材集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零售)的发放、变更。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前置审核工作;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本辖区内药品包装用材料的监督管理。

(六)监管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市场,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负责对上级布置查处及举报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七)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八)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稽查、技术抽验、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等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1]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昆明市东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5个科(室)。

(一)办公室

(二)行政许可科

(三)食品监管科

(四)药品监管科

(五)稽查科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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