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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2014/7/10 12:36:00 来源:网友

下列单位未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可以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1.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2.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

3.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

4.临时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的单位;

5.国际船舶代理企业;

6.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临时注册登记单位拟进出境口岸地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海关应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下列文件材料(含复印件及原件且复印件加盖公章):

1.临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申请书;

2.本单位出具的委派证明或授权证明;

3.非贸易性活动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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