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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将对豆制品生产加工作坊进行全面整治

2015/6/17 14:17:00 来源:网友

小小豆制品,情系千万家!上周五,全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即日起,桐乡将按照《桐乡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所有无证照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整治。政府把小豆腐当成大民生来抓啦!

专访桐乡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顺坤:

答:桐乡老百姓一直都在关注豆制品行业,“舌尖上的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开展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也充分体现了政府为老百姓干实事的决心。目前,我市豆制品行业“小、散、乱”的情况比较突出,一方面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大量无证(照)小作坊主要使用蒸汽锅炉或汽水两用锅炉,个别仍使用老虎灶,生产废水直接对外排放,造成了河道污染,影响“五水共治”和美丽幸福新桐乡的建设。

2008年以来,桐乡虽然开展过多次集中整治,但由于豆制品加工工艺简单,场所、设备等生产条件要求不高,取缔后只需投入少量资金又可恢复生产加工等原因,非法生产加工回潮现象仍比较严重。因此,市政府决定今年再次开展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并把该项工作列入政府惠民实事工程。为加强对规范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冯中海副市长任组长,市场监管、环保、质监等部门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从前期排摸的情况看,目前全市有证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共11家(包括8家企业,3家小作坊),其中证照齐全4家(1家已停产),7家因环保问题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共有无证照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38家,其中梧桐、崇福、高桥、洲泉等镇(街道)数量相对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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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府为什么要下如此大的决心开展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

答:整治采取“疏堵结合”的形式,按照“排污入网、规范供热、严格准入”的原则开展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通过规范整治,关停全市范围内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和废水未达标排放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全面整顿和规范我市豆制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提升行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实现豆制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一是关停到位。对全市范围内138家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和废水未达标排放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予以关停,对不符合标准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有证(照)豆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也要予以关停。二是提升到位。坚持疏堵相结合的原则,分别从环保要求和生产经营许可的要求明确了豆制品行业的准入条件,只要豆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按标准进行整改且取得许可或者审批的就可以继续从事豆制品生产经营活动。

问:此次整治的目的是什么,希望要达到怎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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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次规范整治工作从4月开始到9月15日结束,分为前期准备、督促整改、集中取缔、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4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5月份到7月15日是督促整改阶段,主要是积极引导不符合标准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在6月30日前主动关停,督促规范提升的豆制品企业和小作坊在7月15日前按照标准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在流通领域、餐饮环节抓好倒逼,督促全市的豆制品经营户和餐馆、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在购进豆制品时必须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测报告,对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将限期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堵塞无证照生产豆制品流向市场的渠道。

进入集中取缔阶段后,将对不符合标准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关停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依法予以取缔和强制关停,该项工作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此外,我们还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法生产不反弹。

同时,也希望全体市民积极向我们市场监管局举报豆制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我们的举报电话是12315,对举报豆制品生产加工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我们未掌握的无证照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并查实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对豆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排污和未经审批使用锅炉等违法行为还可以向环保部门、质监部门举报。



2015-04-21 02:55 来源:嘉兴日报 我有话说答:根据调查,全市消费淡季时每天约需豆制品25吨,旺季时每天约需豆制品45-50吨。随着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必将造成全市豆制品产能的下降,也可能会带来价格的波动。

为确保供应,平稳价格,我们主要做好从三方面着手:一是督促规范提升的企业提高产能,增加供应量的同时稳定价格,并鼓励他们在全市农贸市场和便民交易点设立直营店。二是动员农产品配送企业引进市外品牌豆制品供应我市,并建立配送网络。三是鼓励关停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业主从事豆制品销售,避免他们因整治而失业,更能方便老百姓购买豆制品。同时要改变传统销售模式,在全市农贸市场试点推广豆制品冷链销售,从而更好地保证豆制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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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集中整治和关停不符合标准的豆制品作坊,是否会对市场供应带来影响,怎样来保证市场供应?

□图片由桐乡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全市各豆制品经营者、农产品配送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馆:

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豆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规范豆制品经营行为告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各豆制品经营者、农产品配送企业和食堂、餐馆等餐饮服务提供者一律禁止销售、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单位生产的豆制品,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一)直接向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进货的,进货时必须索取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进货票据;

(二)向流通环节豆制品经营者进货的,进货时必须索取豆制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载有购货者名称、供货者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的“一票通”票据。

二、自即日起,全市从事批发业务的豆制品经营者、农产品配送企业向其他豆制品经营者和食堂、餐馆等餐饮服务提供者销售豆制品时,一律出具“一票通”票据。

三、所有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对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五、对从事批发业务的豆制品经营者、农产品配送企业在销售豆制品时未出具“一票通”票据行为的处理: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特此告知!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豆制品经营行为的告知书

2015年3月,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肉品、水产品和豆制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食品大抽检工作。在全市农贸市场中抽检了40个批次的豆制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2批次豆制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白干中含有苯甲酸,1批次老豆腐中含有山梨酸。从检测结果来看,此次抽检的由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豆制品全部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苯甲酸和山梨酸均属于防腐剂,豆腐、豆干中不得添加苯甲酸和山梨酸。随着天气的转热,不法生产小作坊为了延长豆腐、豆干保质期,抑制微生物的生长,让豆干、豆腐看上去更“新鲜”,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苯甲酸、山梨酸等防腐剂。

人体如果摄入过量的苯甲酸会增加肝、肾的负担,如果多吃这样的豆制品会产生较大的危害。因此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豆制品不得添加苯甲酸。从安全性方面来讲,山梨酸安全性较高,毒副作用比苯甲酸要低,但是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针对此次在豆制品抽检中存在的问题,桐乡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豆制品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应到具有食品流通许可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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