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资料 > 健康生活 > 习俗文化 > 酒文化 > 正文

莫让“酒文化”毁了我们的幸福

2015/12/24 14:21:00 来源:长江网

12月14日,就亲人遭遇车祸一事,演员王宝强在微博发表声明。他证实,自己的弟妹在车祸中被撞身亡,肇事者共有三人,其中一人已经投案,另外两人举家逃逸。同时,王宝强也对13日自己在微博上情绪失控“爆粗口”怒斥肇事者酒后驾车逃逸表示抱歉,希望自己的悲伤无助获得理解。(网易新闻)

此事一发生就迅速引起网友的注意,从王宝强微博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网友对王宝强在微博中爆粗还是表示理解的,肇事者逃逸的最主要原因,估计就是因为酒驾了。酒后驾车,这个让人恨的咬牙切齿的词语,在临近年终的时候再次进入了公众视线。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每年流入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起,我国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达10万人左右。一场场惨烈车祸的发生,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撞击着人们的心灵,也引起了人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格外关注和深刻思考。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明明知道喝酒驾车将被公众指责,一旦查出将被罚款、扣分,如果肇事还将面临判刑坐牢的危险,但让人悲哀的是,面对血淋淋的酒后肇事惨案,这个群体并没有缩小的迹象。

预防“酒驾”肇事犯罪的方法应当是多元的,其中既有根本性的、长期性的方法,也有非根本性的、暂时性的方法。前者主要包括“酒文化”的改革、汽车产业政策的转变、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员及普通公民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等。这些方法具有长期性,但一时难以实现,因此预防“酒驾”肇事犯罪的效果可能并不明显。在当前“酒驾”肇事犯罪极为严重的情况下,采用这些方法并不是最佳的选择。非根本性的、暂时性的方法就是增强社会的控制力,具体包括严格驾照考试、重罚“酒驾”行为、增强处罚“酒驾”行为的确定性以及严惩“酒驾”肇事犯罪等方法。这些方法既不是直接影响“酒驾”行为人的因素,也不是影响犯罪生成的经济社会因素,只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就有可能出现较好的预防犯罪效果。

令人欣慰的是,“酒驾惨祸”正警醒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公众。2011年,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法庭当日宣布审判结果: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罚款四千元。这成为当年醉驾入刑判决最重的案例,曾轰动一时。


但严酷的现实表明,要形成抵制酒驾的长效机制,仅有“严刑峻法”是不够的,关键要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对酒驾的威慑氛围。醉酒驾驶惨案的不断发生,其实是中国传统酒文化与现代汽车文明冲突的表现。当下“劝酒”“闹酒”被当成社交不可或缺的部分,喝酒多少甚至成了是否尊重别人的衡量标准。要想从根本上禁住酒后驾车,就必须要将现代文明植入酒文化,让“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Techoo-6
 推荐阅读

电脑版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1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