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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4/25 15:29:00 来源:网友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药用辅料,下同)、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重大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落实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包装材料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依法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做好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五)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审查。

(七)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八)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和有关重大信息;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监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开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

(十二)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等执法行为。

(十三)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 孝感市长征路38号 邮编:432000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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