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食药监餐〔2016〕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加强和规范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江西省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