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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函〔2016〕432号)

2017/1/17 14:52: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陕西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陕农业函〔2016〕432号

【发布日期】 2016-12-2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xny.gov.cn/templet/sxny_gov_cn/showarticle.jsp?id=581946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厅机关有关处(局)、厅属有关单位:

2017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42号)精神,为确保“两节”期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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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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