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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通知(黑食药监办科宣〔2017〕8号)

2017/2/6 14:21:00 来源:网友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垦区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标准还不够严谨,有的重复、交叉,有的缺失、滞后,方法不配套、与国际不接轨,很多潜在的风险难以检验和发现,有的标准制定不严谨,给我省特色食品生产经营造成困扰,说明我省企业和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关注和参与不够。为此,各地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一方面要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主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注意关注和搜集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公布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新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信息,认真研究、积极反馈意见,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要严格监督企业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研究建立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工作机制,加强标准执行情况调研,支持和鼓励技术机构和专家参与和关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三要畅通标准问题反馈渠道,不论是企业还是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等,都要发挥积极作用,对存在较大异议的,以及对在日常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尤其是日常监管、检验检测中存在对我省地方特色食品较大影响的,要及时向省局报告,争取话语权,推动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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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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