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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试行)的通知(闽食药监稽【2017】2号)

2017/2/15 16:45: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闽食药监稽 [2017]2号

【发布日期】 2017-01-06

【生效日期】 2017-01-06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fda.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jgzn/201701/t20170122_670465.htm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经2016年12月23日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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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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