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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改规定明确中介机构涉案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2017/2/27 15:48:00 来源:网友

   中证网讯(记者 刘国锋 徐昭)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月24日表示,证监会修改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中介机构涉案后有关项目被不予受理和中止审查等措施做了明确。

  张晓军表示,在目前的日常监管中,当证券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后,暂不受理与其有关的项目,市场称挂钩机制,这套机制的实施是与我国资本市场“新兴+转轨”的阶段性特点相匹配的,有效威慑了证券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起到了“奖优限劣”的积极效果。但是,也确实存在市场反应的一些问题。为此,市场人士、行业协会、专家学者提出了一些意见。

  张晓军介绍,这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做了三个方面的修订,一是在19条和22条,增加了不予受理和中止审查的意见,分别针对机构和人员。综合起来,当证券中介机构或从业人员被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调查尚未结案的,证监会将中止审查其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

  二是建立了中止审查的恢复审查机制,在审项目被中止审查的证券中介,应该指派与被调查人员无关的人员重新申请审核。

  三是涉及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挂钩政策修改将通过律师监管办法来实现,并已经启动相关修改程序。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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