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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鲜活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市食药监发【2017】24号)

2017/3/3 13:52: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市食药监发[2017]24号

【发布日期】 2017-02-0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xafda.gov.cn/ptl/def/def/index_1259_5571_ci_trid_2305290.html

港务区管委会,各区、沣东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0号令,以下简称《20号令》)、《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2号)、《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水产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陕食药监发〔2015〕80号)的精神,为加强我市鲜活水产品市场监管,现将鲜活水产品市场准入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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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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