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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一批委文件的决定(粤卫〔2017〕21号)

2017/3/22 14:56: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发布文号】 粤卫〔2017〕21号

【发布日期】 2017-03-1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dwst.gov.cn/a/zhgg/2017032017139.html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委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一批委文件的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二批委文件的决定》等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对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原广东省卫生厅、原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及上述3部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不含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批清理。

经清理,我委决定对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的,或者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或者发文依据已经失效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有新的规定但旧文件未明确废止的,或者工作任务已完成但没有明确时限的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一批97份委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一批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文件目录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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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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