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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