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赣食安办字〔2017〕5号
【发布日期】 2017-04-20
【生效日期】 2017-05-01
【效 力】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规范全省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现将《江西省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小摊贩备案卡的发放工作。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