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黔府办函〔2016〕151号
【发布日期】 2016-07-0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zgov.gov.cn/xxgk/jbxxgk/fgwj/zfwj/qfbh/201607/t20160719_423947.html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