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食药监办食流〔2017〕57号
【发布日期】 2017-05-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da.gov.cn/directory/web/WS01/CL0564/19129.html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3月以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各地组织开展了学校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初见成效。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食品销售违法行为回潮,切实加强学校校园及学校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