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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指南

2017/6/8 14:45:00 来源:广州日报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罗林网友:我买的商品和厂家描述不符合,厂家还没有处理,我需要怎样维权?

佛山消委会专家答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这么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如果厂家有上述行为,则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补足500元”。据此,你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自身情况依法维权。可先与厂家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购物票据等一系列证据向厂家所在地的消委会寻求帮助。

网友:我在一家连锁店预存的消费卡还有余额几百元,还能上诉吗?

佛山消委会专家答复:可以上诉。针对该连锁店可能存在的预付款退款问题,建议消费者先拨打佛山市政府热线12345投诉举报。需要提醒的是,针对预付式消费,由于目前缺乏配套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进行监管,一旦发生经营者停止经营和股东携款出逃的状况,消费者难以维权追偿。

建议大家选择预付式消费时,注意以下事项:1.查清商家的注册情况,考虑商家资信状况、品牌和货源等方面的风险;2.警惕“大优惠”“超优惠”陷阱;3.结合消费需求,不要在同类消费中预存太多款项;4.索取消费凭证和签署书面合同;5.在预付款前要注意格式合同或者卡背面的条款,对排除消费者权利、减少或者免除商家义务的条款,要及时提出异议,尽量争取到“随时退款”的约定。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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