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川农业函〔2017〕441号
【发布日期】 2017-05-2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cagri.gov.cn/zwgk/tzjd/201706/t20170609_512598.html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畜牧)局(委):
为进一步整治生猪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