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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粤府令第242号)

2017/7/27 15:08: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令第242号

【发布日期】 2017-07-20

【生效日期】 2017-07-20

【效    力】

【备    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7/t20170726_715150.html

废止相关法规:

57.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59.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3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5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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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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