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7-25
【效 力】:2017-07-31结束
【备 注】:http://zw.zjfda.gov.cn/info!new_detail.do?id=56923
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的源头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要求,根据省食安委201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和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我们在前期调研和征求各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代拟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反馈省食安办。
联系电话:0571-88903656,邮箱:zjsfood@163.com。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