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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9/13 14:42:00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9-0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ada.gov.cn/4117518/6446943.html

各市、直管县食品(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工商质监)局、文广新局(文化委、文化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网信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省食药安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9部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现将《安徽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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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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