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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江蓝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7〕36号)

2017/9/27 14:20:00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单位】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黔东南府办发〔2017〕36号

【发布日期】 2017-08-0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qdn.gov.cn/xxgk/zdgk/zcwj_15810/zfbf/201708/t20170810_1959898.html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麻江蓝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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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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